囤房稅2.0新制已於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新竹市政府配合今年1月3日「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通過,擬具「新竹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新竹市社會住宅興辦與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部分條文草案及「新竹市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第7條、第8條草案,提新竹市議會審議,昨(17)日經議會三讀通過,自7月1日實施,114年5月開徵,府會同心落實居住正義。
市長高虹安表示,非常感謝議會大力支持市府推動囤房稅2.0,「多屋重稅、自住減稅」是市府推動居住正義重要的一步。竹市今年房屋稅開徵20萬7,000戶,近8成為自住用房屋,排除高價房屋,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由1.2%降為1%,將有7萬戶受惠,明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將減少1/6稅款,每戶可減稅828元。另針對持有多戶未作有效使用,課以較高稅率,以鼓勵房屋釋出,具空屋稅精神,符合公平正義。
市府表示,為協助民眾了解囤房稅2.0,竹市稅務局推出【稅務GAME BOYS】系列影片,以賓果遊戲「12345」解鎖房屋稅新制,「1」為全國單一自住稅率降至1%;「2」是房屋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2月末日;「3」及「4」代表自住房屋要在明年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繼續享自住優惠稅率,「4」也代表開徵前40日;「5」則是房屋稅5月開徵,讓民眾可以琅琅上口、簡單記住,守護租稅權益。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今年7月1日起竹市開始實施囤房税2.0,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原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按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及差別稅率,參照財政部今年4月1日公告基準訂定,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於每年2月末日前公告。
稅務局表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差別稅率分為3類,有效利用房屋出租使用,及兼顧繼承共有房屋取得使用共識困難,致非自願性空置,可適用較優惠稅率;建商待銷售房屋,按持有房屋年數期間課徵;其他未作有效利用多屋族,課以較高稅率:
一、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竹市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之共有房屋:4戶以內每戶1.5%;5至6戶每戶2%;7戶以上每戶2.4%。
二、使用執照所載用途為住家用之起造人待銷售房屋,按起造人持有房屋年數期間課徵:持有年數1年以內,每戶2%;超過1年,2年以內,每戶2.4%;超過2年,4年以內,每戶3.6%;超過4年,5年以內,每戶4.2%;超過5年,每戶4.8%。
三、其他非自住用房屋:持有1戶,稅率2.6%;持有2至4戶,每戶3.2%;持有5至6戶,每戶3.8%;持有7戶以上,每戶4.8%。
稅務局指出,配合囤房稅2.0簡化稽徵作業,房屋稅由按「月」課徵改為按「年」,修正「新竹市社會住宅興辦與公益出租人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及「新竹市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第7條、第8條,自今年7月起減稅自「當期」起適用,課稅自「次期」起適用,對納稅人更有利,鼓勵多屋族將房屋釋出作為社會住宅,增加竹市社會住宅供給。
稅務局補充,稅務局網站設有房屋稅差別稅率(囤房稅)專區,提供宣導動畫影片、Q&A及懶人包等供民眾參閱,民眾如有疑問,可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3-5225161分機401-418、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