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落實「幸福友善」政策,緩解接受機構服務之失能者的家庭經濟負擔。衛生局表示,依今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每人每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去年共補助860案。今年第一階段補助已於7月1日開放申請,同時取消排富規定,提醒符合資格民眾記得提出申請,盼能藉由補助,減輕家屬經濟及照顧負擔。
    
市長高虹安表示,市府重視長者、失能者及失智者照顧,提供多樣化且符合長輩需求的服務模式。今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已自7月1日起開放申請,凡於今年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榮譽國民之家」(除安養床外)等,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住民,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期盼透過補助方案打造更多元友善的宜居城市。
    
衛生局長陳厚全表示,凡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的住民,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提供年度一次性補助12萬元;如未達180天,就住滿2分之1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12分之1(1萬元)。希望透過補助,進一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升照護品質。
    
陳局長指出,今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申請流程,第一階段為今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二階段為114年1月1日至3月1日止,補助對象包括機構住民(需為本國國籍之國民),限使用機構者本人(優先)或機構簽約人提出申請,同時需符合補助條件,包括入住的機構類型、資格、長照需要等級及入住天數等。入住於竹市機構者,可向衛生局長期照顧科申請,或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申請,逾期不受理。
    
衛生局表示,市民朋友如欲了解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相關訊息或有申請需求者,請參閱新竹市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 https://www.hcchb.gov.tw ),此外,凡實際居住竹市且年滿65歲以上失能長者、50歲以上失智症及失能之身心障礙者,若有長照服務需求,可電洽長照專線1966,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