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露營場申設 桃觀旅局於6月20、25日辦法規說明會

內政部於111年7月20日發布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暨交通部觀光署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後,非都市土地農牧及林業用地上露營場始有合法化契機,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積極輔導露營場合法化,在市府與露營業者共同努力下,率先於今(113)年3月11日輔導復興區羅浮里的「Kiwi Camping休閒露營區」成為全台首件既有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合法露營場,不僅讓既有露營場合法化出現曙光,也激勵露營場業者積極加入市府輔導行列,考量桃園有8成既有露營場位於復興區,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延續去(112)年露營場輔導服務力道,邀集市府農業局、水務局、都發局、地政局、環保局、消防局、建管處、復興區公所等相關局處,於今年6月20日在羅浮遊客中心及6月25日在拉拉山遊客中心各辦理1場露營場申設輔導說明會,累計共超過180人次、80多家業者參加,現場解答民眾在露營場申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市府輔導團隊手把手教學 解決業者露營場申設各種難題

露營場申請涉及法規眾多,在2場說明會中,市府也重點式的向民眾說明近一年來相關法規的修正,包含露營場內得設置5%聯絡通道及農牧用地露營相關設施高度調整到4公尺;針對第2階段業者可能會遇到的水保問題,輔導團隊也邀請水保技師逐一拆解並說明簡易水保計畫書撰寫內容,透過淺顯易懂的方式,讓民眾快速了解;針對汙水處理設施設置及生活雜排水接管,環保局也提供建議的汙水處理設施容量計算方式及接管注意事項,並建議設置油脂式截流槽,讓汙水的排放符合相關標準;此外,都發局也說明國土計畫法實施後,國土功能分區和露營場的關聯性及民眾需注意的地方;原民局則是提供一站式產業輔導服務,輔導族人開創露營相關產業並提供各式的資源及協助。

桃市府積極輔導露營場合法化  已有35案取得土地容許使用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局長周柏吟表示,在全台瘋露營的熱潮下,桃園積極配合中央政策輔導既有露營場合法設置,目前已有35案通過第一階段土地容許使用,後續業者只要依照核定計畫內容,依序辦理水保計畫、設置汙水處理設施及申請建築物使用執照,符合水保、環保及建築法等規定,就能向本府申請露營場設置登記,此外,近期網路上出現露營場申設詐騙訊息,加入市府官方輔導案不僅能獲得最正確的訊息外,輔導團隊本身也是喜愛露營的露友,進而鼓勵露友選擇合法的露營場,也讓更多人接觸露營的行列,也是觀旅局今年的小巧思,也期許露營產業在桃園成形,市府會全力輔導露營場並推廣露營活動,此外,若露營場位於原住民部落範圍,且經營者為原住民,還可以建築物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的方式替代使用執照,可說是大大降低了原住民既有露營場合法化的難度。

桃市府跨局處合作攜手中央 共同推動露營場合法化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局長周柏吟表示,今年市府也持續積極辦理露營場輔導,輔導措施包含:113年6月20日及6月25日法規說明會、羅浮遊客中心駐點諮詢(每週三10:00-16:00)、水保技師專業諮詢服務(每月最後一週三10:00-16:00)、Line@諮詢(@504eohee)、電話諮詢專線:0963509033、現地個案輔導、協助既有露營場撰寫第一階段土地容許使用計畫及建置既有露營場空拍資料,進一步協助業者在申請過程中釐清範圍、勘查地形及相關建檔,此外,在輔導過程中發現有法規窒礙難行的部分,市府也會透過跨局處的露營場輔導小組會議討論,並將相關決議內容陳報至由市長主持的樂遊桃園觀光會報協助業者解決;若非地方政府權責可處理的問題,市府也會透過與中央開會時協助反映,讓露營場合法化工作除了觀光單位投入外,也能將相關局處及中央的力量一起納入,以期讓桃園露營場業者能以最快的速度合法化,早日讓露營成為桃園觀光的特色亮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