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動落實循環經濟!為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新竹市政府6月於「園、縣、市共好高峰會」提案,倡議瀝青道路工程納入使用廢玻璃砂再生粒料,並特別辦理應用廢玻璃砂於道路瀝青示範觀摩會,邀請新竹縣政府、苗栗縣政府及竹科管理局人員,至新竹市公道三路現場觀摩試辦情形,實際了解循環利用與節省成本的雙重效益,並持續研議底渣循環再利用的可行性,攜手落實循環經濟。
市長高虹安表示,天然資源有限,以廢玻璃砂作為替代材料有其必要性,不僅可節省工程成本,更能減少天然資源開採及浪費;為推廣資源再利用,加速後端回收去化,市府於6月27日「園、縣、市共好高峰會」提案,帶頭將廢玻璃砂再生粒料導入公共工程,同時辦理示範觀摩會,向外界分享竹市執行經驗,期可將資源循環再利用的概念推廣至民間企業,一同打造「宜居永續、健康安心」的幸福城市。
環保局長江盛任指出,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工程全長500公尺、寬度30公尺,為推廣節能減碳,以資源循環物料取代部分原物料,包括道路瀝青底層添加廢玻璃砂10%,道路回填材料使用控制性低強度材料(Controlled Low Strength Material,CLSM)加入焚化爐再生粒料45%、碎石級配混合B5類再生粒料30%,皆符合相關工程規範,且兼顧產業創新與環保永續。 環保局說明,為推動「廢玻璃砂」再生粒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1月10日修正「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將廢玻璃砂增列為再生材料;環保署亦編撰「廢玻璃再生粒料應用於級配粒料基底層之使用手冊」,提供工程單位使用廢玻璃砂再生粒料應用於級配粒料基底層之正確使用方法,以確保工程品質,讓工程單位採用依循。
環保局指出,廢玻璃砂是一種可以完全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其主要成分以二氧化矽(SiO2)為主,與一般砂石相同。鑒於美國、澳洲近年皆有以廢玻璃砂作為道路級配粒料基底層之規範或案例,除可維持道路服務績效外,並可使再利用方式更多元化。公私協力一起推廣廢玻璃砂再利用,有助於達到政府積極推動物質全循環零廢棄之目標。
環保局補充,為因應國際循環經濟趨勢,暢通廢玻璃砂去化管道,推動落實資源循環再利用,除政府公共工程帶頭納入使用廢玻璃砂等再生粒料外,促請民間企業共同重視環保,相關工程亦可評估加入,攜手提高環境品質,實踐全民綠生活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1永續城鄉、SDG12責任消費及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