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民眾持有住家用房屋租稅負擔,新竹市稅務局今(29)日表示,本市112年免徵住家用房屋現值提高為「10萬5千元」,全市預計有逾300戶受惠。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按照房屋評定現值計算,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本市為10萬4千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指出,本市今年已辦理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地段率,為維護租稅公平及納稅義務人權益,並減輕納稅義務人持有住家用房屋租稅負擔,自112年起房屋稅提高免徵住家房屋現值為10萬5千元。
定現值在10萬5千元以下者,都免繳納房屋稅。預估每年約有300多戶屋主受惠,每戶至少可節省1,200元稅金。
稅務局提醒民眾,整戶房屋評定現值在10萬5千元以下者,若有部分供非住家使用,如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等,仍然要依實際使用情形及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只有住家用部分才能適用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補充,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