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緩解中、重度失能者接受機構式服務的家庭經濟負擔,新竹市政府自前(112)年起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將每人每年的補助額度從最高6萬元提高至12萬元。113年度的第一階段補助已於113年7月1日開放申請,首批217件申請案件已於去(113)年11月底完成撥款。第二階段申請截止日為今年3月3日,敬請有需求的民眾把握機會申請。

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市府重視失能者及失智者的照顧議題,提供多樣化且符合長輩需求的服務模式,113年度的「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針對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的機構住民,並於113年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不包含安養床位)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助12萬元。市府期盼透過此補助方案,打造健康新竹,成為全齡樂活的友善城市。

長照中心表示,凡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且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可獲得年度一次性補助12萬元;若未達180天,但當月住滿半個月(超過1/2日曆天),則每月可獲得補助1萬元。

長照中心提醒,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第二階段申請時程為今年1月1日至3月3日止。補助對象包括機構住民(需為本國國籍之國民),申請者限由機構住民本人(優先)或機構簽約人提出,且需符合補助條件。申請須由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縣(市)政府進行,逾期將不受理。市民朋友如欲了解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相關訊息,請參閱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 https://ltc.hccg.gov.tw/newhcchb/index )。此外凡實際居住於竹市且年滿65歲以上失能長者、50歲以上失智症及失能身心障礙者,如有長照服務需求,請於上班時間撥打長照專線1966,專人將為您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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